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郭玲芳, 诸暨左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上海奔威铝幕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执异364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诸暨左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郭玲芳:本院受理上海奔威铝幕墙有限公司诉诸暨左宸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人上海奔威铝幕墙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郭玲芳为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2021)沪0113执异364号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