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德标,张建军, 上海划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建军:本院受理陈德标诉上海划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张建军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张建军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及开庭传票等。张建军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15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607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