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奚国荣,奚锡申,奚筠,陆卫国,赵宝珠,姚永荣,周小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永荣、周小平:本院受理奚国荣、奚锡申、奚筠诉陆卫国、赵宝珠、姚永荣、周小平生命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2月16日上午9:30分在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234号黄浦区人民法院406法庭进行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