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磊,张金玉,林峰, 上海琼琳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美芝都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44766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峰,上海美芝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琼琳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磊,张金玉诉林峰,上海美芝都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琼琳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以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15民初44766号民事裁定书。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丁香路611号)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