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韩非,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19)沪0104民初25175号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内容
Lê THI MY Lê(黎氏美丽):本院受理韩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沪0104民初2517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主文: 准予韩非与Lê THI MY Lê(黎氏美丽)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公告费560元,均由韩非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十五日内,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在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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