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熊振,国伟健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国伟健: 本院受理原告熊振诉被告国伟健名誉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并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上海市普陀区铜川路1433号)第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