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清源,王双龙,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清源、王双龙: 本院受理原告广东小天才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届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限届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