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钟浩彬, 上海浩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6民初9166号 |
案由 |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钟浩彬:本院受理上海浩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诉钟浩彬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钟浩彬公告送达(2021)沪0116民初916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钟浩彬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归还原告上海浩礼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欠租车费25,990元。钟浩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