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国新,陈兴仁,陈红武,陈云娥,陈永红,俞秀娥,姚俐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2121号 |
案由 |
所有权确认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俐:本院受理原告陈国新诉被告陈兴仁、陈红武、陈云娥、陈永红、俞秀娥、姚俐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发布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2121号民事判决书。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六里人民法庭(上海市德州路11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