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胡秋英,王维兴, 上海皇城医疗仪器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1民初1217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皇城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王维兴:本院受理原告胡秋英与被告上海皇城医疗仪器有限公司、王维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01民初1217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