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柳永诠,张奈,柳长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金融法院 |
内容 |
柳永诠,张奈,柳长庆:本院受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诉柳永诠,张奈,柳长庆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2月21日上午9时15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