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邵伟杰,覃胜文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17民初10872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内容
覃胜文:原告邵伟杰与被告覃胜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通过邮寄或直接的方式向你送达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7民初1087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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