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晓玲,王卫星,王卫民
公告类型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案号
(2021)沪0116民初2014号
案由
共有物分割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王卫星:本院受理王晓玲诉王卫民、王卫星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上诉人王卫民就(2021)沪0116民初2014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刊登日期
2021-11-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