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曹潇, 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曹潇:本院受理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曹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9时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西漕大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