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魏军,张黄河,张超荣,张影,张红,张鑫, 上海丁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0)沪0112民初27512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超荣,张影,张红,张鑫诉:本院受理魏军,张黄河,张超荣,张影,张红,张鑫诉上海丁润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魏军就(2020)沪0112民初2751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