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彩霞,刘方亮,内蒙古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方亮:本院受理原告许彩霞诉被告刘方亮、第三人内蒙古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第三人内蒙古珠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提起上诉,现依法向被告刘方亮公告送达上诉状。请被告刘方亮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康巴什区法院哈巴格希人民法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