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秀英,宋鲁刚,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蓝天洗涤剂厂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鄂0191民初1269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省聊城市蓝天洗涤剂厂、王秀英、宋鲁刚:本院受理原告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鄂0191民初1269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