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金安荣,张蔚, 上海连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连云港易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 ,连云港伊荣商贸有限公司 ,连云港市安好商贸有限公司 ,连云港安得好超市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连云港易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伊荣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安得好超市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安好商贸有限公司,金安荣,张蔚:本院受理上海连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诉连云港易耕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连云港伊荣商贸有限公司,连云港安得好超市有限公司,连云港市安好商贸有限公司,金安荣,张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后和30日内。本案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并定于2022年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漕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