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强, 枣庄盈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梵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3执6834号,(2021)沪0113执异31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梵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石强:本院受理枣庄盈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梵胤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枣庄盈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石强为(2020)沪0113执6834号案件的被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2021)沪0113执异318号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