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上饶市万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呵呵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47942号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饶市万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上海呵呵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上海幻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饶市万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15民初479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呵呵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济损失46,000元;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上海呵呵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开支3000元;三、驳回两原告其余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900元,由两原告共同负担1950元,被告负担295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