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常嘉耀,张江华,李逢莉,江艳平, 荆州市楚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 ,湖北丰泽粮油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0民终213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荆州市楚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张江华、李逢莉: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塔桥路支行与被上诉人常嘉耀及原审被告荆州市楚通通讯工程有限公司、湖北丰泽粮油有限公司、张江华、李逢莉、江艳平、许秀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0民终2137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上述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