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龚平,赵燕,王杰,王安珂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鄂1023民初3327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县人民法院
内容
赵燕、王杰、王安珂:本院受理原告龚平诉赵燕、王杰、王安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等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三被告偿还借款10万元及累计利息33290元;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1)鄂1023民初3327号民事裁定书(转普)、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日早上九点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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