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许世杰,曹艳玲,朱魏朝,朱清瑞,毛建民,第三人-,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毛建民:本院受理原告许世杰诉被告曹艳玲、朱魏朝、朱清瑞、毛建民、第三人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封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