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东林,杨林, 开封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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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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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姚东林:本院受理开封安利达绿色装配建筑有限公司诉你与杨林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