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东东,苗险峰,王蕾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开封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苗险峰、王蕾:本院已受理原告赵东东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追加被告申请书、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