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石刚, 马鞍山紫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2民初3499号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刚:本院已于2021年5月26日受理原告马鞍山紫元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21)鄂0112民初34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