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任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1民初1255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1民初12551号重庆市万州区安庆路77号高寄函: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万州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本院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原告的诉讼请求如下:1、判令被告任刚立即偿还借款本金12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2月10日09时30分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