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晔,魏红平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0902民初4057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红平:本院受理原告李晔与被告魏红平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902民初4057号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