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城南支行,张金光,代丽, 湖北荣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902民初13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金光、代丽、湖北荣欣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孝感城南支行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902民初1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民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