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在军,杨丹丹, 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802民初177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在军:原告一汽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吴在军、杨丹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802民初177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