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著树,屈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323民初174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屈勇(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桂坪村6组):本院受理原告李著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23民初17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文为:被告屈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偿还原告李著树借款10000元。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宝丰法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