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任,杨盛辉,邱凡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杨盛辉、邱凡:本院受理原告赵任诉被告杨盛辉、邱凡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告知、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