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运元,徐武昊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巴东县人民法院
内容
徐武昊:本院已受理原告张运元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长期外出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各壹份。原告张运元起诉要求你偿还借款30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2021年12月29日9时在本院野三关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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