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苏秀利,赵薇,李菲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苏秀利与被执行人赵薇、李菲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被执行人赵薇、李菲所有的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卫河路建设花苑黎阳路办事处20#楼1-302号(东1单元3层东2户)的房产进行网上拍卖。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11月9日后登陆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查看相关拍卖事项。
刊登日期
202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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