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喜,宋超,李洪伟, 景德镇大泽堂运输有限公司 ,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三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吉02民终738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景德镇大泽堂运输有限公司、李洪伟:本院受理的(2021)吉02民终738号,上诉人重庆三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王喜、宋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定于2021年7月5日9时00分在本院411法庭开庭审理,现向你送达二审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