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李洪伟,王喜,宋超, 景德镇大泽堂运输有限公司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重庆三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0)吉0204民初777号之一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
内容
景德镇大泽堂运输有限公司、李洪伟:本院受理原告吉林市通益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及王喜、宋超、重庆三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0)吉0204民初777号之一民事裁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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