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刚,雷小波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仙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雷小波:本院受理原告王刚与被告雷小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2年1月27日9时0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