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从煌,蔡晓晖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仙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蔡晓晖:本院受理原告宋从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沙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