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宋从煌,蔡晓晖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仙桃市人民法院
内容
蔡晓晖:本院受理原告宋从煌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起60日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在本院沙湖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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