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伟冬,陈早红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9004民初2860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早红:本院受理原告廖伟冬与被告陈早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9004民初286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陈早红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廖伟冬借款本金10000元。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沙湖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