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先玫,陈江杰,陈恒,赵又安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鄂9004民初409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又安(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周先玫与被告陈江杰、陈恒、赵又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鄂9004民初4094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1年12月15日9时30分在本院张沟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