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取英,刘莉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潜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莉珍:本院受理原告李取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广华寺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