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刚, 红河州宏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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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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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人 |
蒙自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红河州宏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黎刚与被告红河州宏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中国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