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惠力,霍建国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3民初2371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霍建国:原告王惠力与被告霍建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03民初2371号民事判决书正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