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唐晨,唐静,王翎,赵保红,宜昌市雅鼎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雅鼎盛置业有限公司, 湖北雅廷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2民初200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宜昌市雅鼎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唐晨、唐静诉被告王翎、赵保红、宜昌市雅鼎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雅廷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唐晨、唐静于2021年9月3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申请撤回对被告赵保红、宜昌市雅鼎盛置业有限公司、湖北雅廷置业有限公司的起诉,本院依法予以准许,本案现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502民初2005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