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陈忠斌,黄慧,冯向阳,尤连俊, 湖北荆门掇刀德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804民初24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忠斌、黄慧、冯向阳、尤连俊:本院受理原告湖北荆门掇刀德通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忠斌、黄慧、冯向阳、尤连俊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80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