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天海,刘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381民初2454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天海与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381民初245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刘涛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5000元及利息。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武当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湖北省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