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龙俊霖, 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609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龙俊霖:本院受理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60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龙俊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代偿款68 826.11元;二、被告龙俊霖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重庆市环宇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违约金9635.66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