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田黎明, 重庆呈隆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呈隆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田黎明诉你公司劳动合同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一审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