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明香,胡永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1321民初1631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胡永发:原告黄明香与被告胡永发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1321民初163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随县法院环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