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游佳,陈先凯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9民初1593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先凯:本院受理原告罗游佳与被告陈先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即(2021渝0109民初1593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由被告陈先凯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罗游佳借款本金10 000元。本案受理费5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10元,由被告陈先凯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6 |